中新网9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刘姓男子到桃园县一处西瓜田中偷摘10颗西瓜,遭地主当场发现,刘还反呛对方“摘个西瓜会死喔”。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以窃盗罪判处他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现年37岁的刘姓男子觊觎桃园县新屋乡一处农田的西瓜,去年7月间,刘先向洪姓及廖姓友人谎称,叔公在新屋乡种植西瓜,要请2人吃西瓜,要求洪、廖2人开车载他前往西瓜田。
判决指出,廖男开车搭载洪、刘2人前往西瓜田后,刘男独自下车,从西瓜田中陆续搬了10颗西瓜上车,遭赖姓地主发现,赖打电话联络儿子到场制止,刘男竟反呛对方“摘个西瓜会死喔”,赖姓地主愤而报警处理,廖、洪2人也才发现受骗。
法院一审时,刘男辩称是认错叔公的田地,不是故意偷窃,但法官反问刘男叔公的名字,刘竟回答“不知道”,法官因而以窃盗罪判处刘有期徒刑8月。
刘不服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审酌被告偷窃的10颗西瓜价值约新台币2250元,改判处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至于开车载刘前往西瓜田的廖姓及洪姓友人,法官审酌2人因受骗才前往,且无帮忙把风、搬西瓜,一、二审均判处2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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