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立委”简肇栋驾车撞死人又逃逸案,因目击者邱锦芳说被害人陈识安当时是站着,和简肇栋所说撞到“三四十公分的物品”不同,警方又呼应简的说法,指陈识安当时是“坐在马路上”,引起外界质疑,甚至直指警方“包庇”。侦办本案的雾峰警分局长魏庆贤14日斩钉截铁说:“绝非站着。”
被害人陈识安的儿子陈建志14日表示,他父亲身高175厘米,再怎么坐,也不只“三、四十公分”,简肇栋很诚恳地与家属谈赔偿,但仍希望检察官把案中这些疑点查明,以免父亲含冤莫白。
魏庆贤说,陈识安的朋友、资源回收场老板邱锦芳说陈识安当时是站着被撞的,但邱锦芳当天亦喝了酒,记忆是否有误?值得怀疑,且根据警方查扣的监视录像画面,画面上陈识安的的确确是蹲坐在地上,且不管是蹲、是坐,“绝非站着”。
对于记者质疑,陈识安当时酒测值达每升1.78毫克,走路有可能摇摇晃晃,是否镜头也有可能因角度而误判?魏庆贤仍称那也与站着被撞有段距离,至于角度有没有影响,有待检察官进一步鉴定。
魏庆贤说,11日深夜车祸发生后,办案人员也是13日上午才查出车子是简肇栋所有,并在当天上午到简肇栋大里服务处找人,简在外开座谈会,接到通知赶到十九甲派出所应讯,看到录像,承认车子是他开的,此时大概是中午时分,警方也才确定简肇栋犯案,绝无外界所说故意让出时间,好让简逃过酒测之说。
那为何不公布录像带释疑?魏庆贤说,因为录像带等相关证物都由检察官查扣,检察官一再叮瞩侦查不公开原则,包括肇事车辆等的照片都不得公布,“我们怎敢违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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