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北9月30日电(记者 陈立宇 韩胜宝)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审判决台湾当局两名前任高官有罪。其中前“立委”和曾任“行政院秘书长”的陈景峻被依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褫夺公权3年。前“退辅会主委”胡镇埔则被依贪污、违反“证交法”背信罪两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3年。
陈景峻被控在担任“行政院秘书长”时介入“立委”选举,向前“退辅会主委”胡镇埔募款,由胡指示“退辅会”督导的荣电等公司假编公关预算新台币140万元,资助各党派参选人,被依贪污诈取财物罪起诉判刑。同案被告胡镇埔则被依贪污诈取财物罪判刑7年6个月,因胡镇埔协助陈景峻募款的对象,是由“退辅会”督导业务的荣电公司,胡因此被控另涉“证券交易法”背信罪,判刑3年10个月,两罪合并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3年。
胡镇埔曾任台军方“总政战局”局长、“陆军司令部”司令等要职。
两人此案仍可上诉。
据悉,台北地检署检察官系于前年10月开始发动搜索,侦查本案,去年9月结案,共起诉陈景峻、胡镇埔等11人,所有被告中只有1人获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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