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四十岁保姆江某上月30日疑因心情不佳,托育的7个月大廖姓男婴又不停哭闹,情绪抓狂下,先掌掴男婴头部,再抓双脚两度往床上摔,造成男婴颅内出血延至10日不治。
台检方昨晚以伤害致死罪向法院声押,法官认为江是自首,无逃亡串供之虞,裁定十万元新台币交保,限制住居。
江某是嘉义市府委托成立“小区保姆系统”辅导的保姆,平时在卢厝里住家接受托育一男一女共两名婴儿,案发后另一名女婴已被母亲带回;张姓社工督导说,除了解除江某的保姆资格,江在男婴送医时未坦承虐婴,也将依违反“儿少法”对江开罚。
检警调查,廖姓妇人与丈夫经营杂货店,只生育一子,丈夫去年6月心肌梗塞猝逝,儿子3月出生,她透过友人介绍,今年4月起,每月两万多元新台币请江周一到周五全天候照顾儿子。
江供称,上月30日下午接到母亲电话,母亲抱怨精神不好,她心很烦,男婴此时哭闹不停,她气愤地掌掴男婴头部,男婴哭声更大,她接着又两度抓男婴双脚摔床,哭闹声停止,男婴身体却变得软趴趴,她吓得载男婴到圣马尔定医院急救。
江在送医时曾通知婴儿母亲,但只说男婴身体不适,未提虐婴,男婴因重度昏迷无明显外伤,隔天转送彰化基督教医院;江本月7日到地检署自首,三天后男婴死亡;江坦承因心情不好虐婴,她懊悔地说“我很疼男婴,当成自己孩子照料”。
廖妇气愤地向警方报案,且控告江女杀人;廖妇告诉检方,她丧夫又失去独子,江某未在儿子送医第一时间告诉她实情,直到转院彰基才吐实,延误救治,她无法原谅。台警方将于13日解剖遗体厘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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