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程序委员会25日表决否决民进党提出的“公投法”修法案。
民进党提出“两岸政治协商”事前必须“公投”得到授权,事后也要“公投”复决。此外,民进党“立委”还提出降低“公投”连署、成案、过关的门槛等。这些修法案在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表决中全部被否决,将不被程序委员会排入院会议程。(记者 李凯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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