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轰动一时的“拉法叶”舰案,前台湾海军将领雷学明等人获判无罪确定后,不满遭检方滥权羁押,提起冤狱赔偿,总计求偿192.5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方法院26日开庭,雷学明指“10年来受尽苦刑”。
台北地检署侦办“拉法叶”舰军购弊案,2001年依贪污罪起诉雷学明、执行长姚能君、前海发中心主任王琴生、前武获室组长康世淳、前参谋程志波;2005年起诉第二批被告,前舰管室上校郭力恒兄弟及军火商汪传浦。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长达10年审理,2010年6月认定雷学明等人提供购舰意见后,给台军方各单位人员审核,未获得任何不法利益,判决雷学明等人全无罪,检方决定不上诉,全案定谳。同案被告姚能君因在审理期间过世,判决公诉不受理。
雷学明等人获判无罪确定后,不满检方滥权羁押,向法院提起冤狱赔偿诉讼,求偿192.5万元。台北地方法院26日开庭审理,前“立委”雷倩陪同父亲雷学明出庭,雷学明指出,他被羁押禁见84天,接着打了10年的官司才获判无罪定谳,“10年来受尽苦刑”。
雷学明在法庭说,“感谢主,让我终于熬出头”、“之前一笔勾销,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他一生拿过20 几个勋奖章、推动排佣条款等,对台湾有功,现在提冤狱赔偿并非在乎钱,而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另王琴生等人均称,“拉法叶”舰案每到选举就被政治人物攻击,10年来背负很大的冤屈;更直指,检方当初先押人再取供,指控他们贪污208亿元,但却完全调查不出来,也不采信对他们有利的证据,检方办案粗糙。
律师徐履冰主张,雷学明等人求偿金额以最高额度 1天5000元计算,雷学明遭羁押84天,求偿42万元;王琴生羁押89天,求偿44.5万元;康世淳、程志波羁押 106天,各求偿53万元,4人总计求偿192.5万元。
律师徐履冰主张,由于雷学明等人官司诉讼长达10 年才获判无罪,时间相当长,遭羁押期间身心、名誉受损害,还常被政治人物批评,即使已获判无罪,但正义还没实现,理应请求最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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