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马英九姐姐马以南9日声明,有关《壹周刊》报道她居中安排达欣公司与台电公司土地合作开发等事是不实报道,若周刊不发布更正声明,将采取捍卫保护名誉有效措施。
马以南中午透过国民党发表声明指出,《壹周刊》报道“扁家模式,达欣副董走台电后门,马以南居中安排”与事实不符,她与达欣公司副董事长王人治原为旧识,偶约餐叙,乃人之常情,席间并无讨论周刊所载不实之情事。
马以南说,她及夫婿与王人治于去年相约在台电餐厅餐叙时,当时台电工会董事姚江临与台电董事长陈贵明也在该餐厅与其同仁餐叙,前来与她寒暄问候。
马以南表示,她与姚江临及陈贵明仅礼貌性寒暄问候,内容并无涉及任何有关达欣公司与台电土地合作开发等情事。
她指出,众所皆知,台电土地无论开发、标售或处分皆需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方得进行,绝不可能私下协议。且她也未与陈贵明谈论任何有关土地合作相关事宜,《壹周刊》所载“王当场探询与台电合作土地开发的可能性”明显与事实不符。
马以南说,已委请律师赖素如于11月8日下午6时多,回应《壹周刊》记者温惠敏,明确告知周刊所述内容绝非事实,该周刊却不顾新闻专业伦理,昧于事实,执意进行不实报道,她深感遗憾。
马以南表示,更有甚者,该报道与相关当事人之事实陈述南辕北辙,周刊明知她与王人治仅为朋友餐叙,并无安排介入达欣公司与台电之业务,却刻意以“扁家模式”为标题暗喻她居中协调,意图混淆视听,将她与扁家贪腐印象连结,已严重妨害她个人名誉。
马以南说,对于《壹周刊》为获取商业利益,不惜以妨害她的名誉所做不实报道之行为,特请该周刊针对刊载的不实内容,立即发布更正声明,否则她将被迫不得不采取捍卫保护名誉之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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