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嫌虐待、恐吓她所雇用的菲律宾籍女外佣,并涉及雇用契约诈欺,已于美国时间10日遭联邦调查局逮捕,检方随即起诉被告刘姗姗并移送出庭,法官当庭谕令还押。刘姗姗目前在押等候审判。
台外事部门负责人杨进添11日证实刘姗姗遭FBI“不当逮捕”,至今仍在拘留中。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状,64岁的刘姗姗强迫这名菲佣超时工作,每日长达16至18小时,每星期至少工作6天,但每月给付待遇只有400至450美元,比雇用契约上注明的1240美元低许多。
书状引述联调局的报告指出,刘珊珊扣留菲佣的护照与签证资料,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会被遣送;刘珊珊警告菲佣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住家,等于将她与外界隔离;刘珊珊并在自家装置闭路监视器,监视菲佣一举一动。
这名外佣的英文名缩写为FV,2010年11月在菲律宾应征刘姗姗的家管工作,双方签订一份经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公证的雇用契约,内中注明雇用期限2年,每月待遇1240美元,每周工作40小时,超时工作应给付加班费。
FV2011年3月抵达堪萨斯市,2011年7月,刘姗姗载她去超市买杂货时,FV碰到一名菲律宾男子,告诉他自己遭到虐待,需要帮忙。这名男子后来向联调局报案。这名男子和FV也曾在教堂碰面,但之后刘姗姗要FV周日必须上班,剥夺她上教堂权利。
2011年8月,这名男子协助FV逃离刘姗姗的家,目前FV由联调局安排保护。联调局侦办本案期间询问若干证人,证人供词佐证FV的说法。证人并称,刘姗姗也是如此对待其前任外佣。
检方指称,FV逃跑后,刘姗姗企图追查其下落,并企图让她被遣返,她的犯行包括威胁、强迫被害人及诈欺。检方说,之前发生过外事人员虐待外佣的案例,但刘姗姗的情况还包括以诈欺手段雇用外籍工人,此一罪名最多可判5年徒刑。
4日开庭时,检察官要求法官不让刘姗姗保释,在审判前持续羁押,理由是刘姗姗听到联调局可能在调查她的风声后,已经做好立即离开美国的安排。
此外,根据台湾外事部门网站消息,刘姗姗因任期届满,原本预定这个月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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