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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地价税5年多缴60万 要求退款被告知需申请

2011年11月28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北市税捐稽征处为了减低民住负担,私人土地如果被划分成公共设施保留地,课征税率比一般土地低上许多。但有民众发现,拥有1200多坪(1坪= 3.30平方米)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却连续5年地价税都被依照一般土地征收,一共多缴6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询问税捐处,才发现是人员作业疏失。

    但要退款却是要申请看看,让他很傻眼,因为根据“税捐稽征法”,民众溢缴税金时,如果是税捐机关的错误,就得全数退还。

  台北市北投区立农街一带,由于靠近焚化炉,不少地主的私人土地,都被划为公共设施保留地,提供“政府”未来征收使用,课征费率也比较低,但却有民众缴了5年的地价税,才发现每年都被白白被多收3万多元。

  陈情人林先生说:“有发生的,我们自己才知道,追溯只有5年。”

  拥有将近1300坪土地的林先生,2006年才从父亲手上继承下来,依照一般土地税率,每年缴交9. 7多万元的地价税,但今年收到缴费单,突然变成6万多元,仔细对照,才发现原来有1245坪的土地,被归到公共设施保留地,5年下来,总共4位继承人的土地,多缴了超过60万。

  林先生说:“打电话给税捐处,他也没有说叫我们去办理这个退回来,反过来我自己自动去找代书。”

  明明多缴钱,怎么会讨不回来,根据“税捐稽征法”,纳税人在缴钱时,发生重复缴纳或迟交等,自身错误时,只能申请5年内溢缴的税金,但如果是税捐机关出错,就没有年限限制,多缴多少钱都得退还,陈情人案例属于第2类,却得主动申请,才能退税,甚至连该怎么划分土地都不清楚。

  尽管承认有疏失,会加强改进,但5年来,类似案件超过200件,溢收税金3008万,虽然都有退还,但民众提供私人用地让当局使用,却无从得知划分标准,还得承担公部门出错的风险,心里恐怕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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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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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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