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籍的前板桥市代会副主席林水山,去年底参选新北市议员落败后,以当选的同党市议员黄俊哲服务处干部和桩脚贿选被判刑为由,提起黄俊哲当选无效之诉。板桥地方法院30日判黄俊哲当选无效,但此案仍可上诉。
报道称,新北市议会自去年底成立以来,已有宋进财、苏有仁2名议员因贪污及贿选案遭褫夺公权而解职,并由杨春妹与欧金狮递补。
据查,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黄俊哲的服务处主任唐龙辉,与板桥区里长黄荣钦、张嘉涓和1名邻长、1名“桩脚”共5人,去年底“五都”选举期间为黄买票,今年8月分别被判徒刑1年7月到4年2月;同选区的同党候选人林水山因是“落选头”,依“选罢法”向板桥地院提黄俊哲当选无效之诉。
法官指出,黄俊哲虽然一再否认知道买票,也没有同意买票,但部分替黄买票的里长、“桩脚”已认罪;相关证据证明被判刑者并非自行出资黄买票,且唐龙辉也非偶发性替黄买票,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买票行为。法官认定黄俊哲不仅知情,甚至授意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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