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一老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自焚遭起诉

2011年12月07日 10: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71岁的曾姓老翁因认为司法不公,今年9月27日上午,在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全身淋上汽油自焚,所幸经及时送医挽回一命。台北地检署今天(6日)侦结此案,依公共危险等罪将曾姓老翁起诉。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曾姓老翁于2009年间告发高雄巿政府建设局前渔业处官员涉嫌伪造文书、渎职等案,全案以查无具体犯罪结案,老翁因此认司法不公而四处陈情,但均未获得满意结果。

  台北地检署表示,今年9月27日上午近7时,曾姓老翁开小货车载预先准备的2桶汽油,到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将汽油淋满全身并自焚,警方见状将火势扑灭,并将其送往台大医院急救。此案侦办期间,曾翁的女儿称,父亲曾经跟家人说,因对司法机制不满,欲前往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以自焚方式陈情。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此案,依据当时警方的职务报告,扣案的2个汽油桶、2个打火机、现场监视器画面及医院诊断证明书资料,认定曾姓老翁犯案明确,依公共危险等罪予以起诉。检察官审酌曾翁没前科,因一时失虑,误触法规,且现在仍因烧伤在医院治疗中,又年岁已高等情况,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宣告缓刑,以启自新。(吴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婷婷】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