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涉及台湾台中黑道头目翁奇楠等命案的“少年杀手”廖国豪,8日被台“最高法院”依杀人罪重判30年,并科120万(新台币,下同)罚金确定;由于台湾地区的少年犯依法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30年刑期是法律上少年犯最高刑度。
据报道,翁奇楠命案在2010年5月发生后,爆出枪击案发生时,有前交通队长林启右等4名官警在场,导致当时的台中市警局长胡木源、督察长、刑大队长下台,更有十多名官警遭到记过、调职、免职等处分。
廖国豪在初中时曾跟在翁奇楠身边一、二年,后来因对翁奇楠不满,改投靠杨定融;廖国豪曾受杨定融教唆,在2009年1月19日晚间,前往赵俊宇经营的“党主席餐厅”埋伏,持枪朝赵俊宇胸口射击,赵俊宇中弹后逃离现场,送医急救捡回一命。
判决指出,枪杀赵俊宇未遂后,杨定融见廖国豪未慌张投案指证他,深获信赖;由于翁奇楠与杨定融素有嫌隙,杨定融有意杀翁奇楠除去眼中钉,乃安排廖国豪与熟悉枪械、患有血癌的林英豪碰面,由二人执行枪杀翁奇楠。
案发后,廖国豪在道上兄弟“照顾”下,逃亡90天后,由“立委”周守训陪同投案,一审被判25年,二审改判30年,廖国豪不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廖国豪犯案手段极尽凶残,视法律人命于无物、泯灭天良,犯后仍极力袒护杨定融,难认有悔意、歉意。虽然廖国豪犯案时属少年犯,仍有从重量刑必要,以达惩戒,8日将他重判30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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