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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内容未违法程序有瑕疵 或影响中间选民

2011年12月13日 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当局“国发基金”投资宇昌生技公司的两份“极机密”文件12日解密,结果发现,内容无违法之处,但程序上有瑕疵。国民党对此猛攻当时任台当局“行政院副院长”、在文件上签字核准投资案的蔡英文,卸任后不久却出任宇昌董事长,有“蔡英文核准给蔡英文”之嫌;民进党反指蓝营对蔡英文的指控都是抹黑。

  由于行政部门只公布两份文件,蓝绿阵营各说各话,身在第一线的媒体记者也未必搞得清楚事情全貌,选民更是雾里看花,难分黑白;这出“歹戏拖棚”的政治连续剧,看来还要演下去,只是难为了厌恶政治泥巴仗的台湾观众。

  台当局“立法院经委会召委”李复兴与“经建会主委”刘忆如12日一同召开记者会,公布两份解密文件,两份文件都有蔡英文的签名。

  第一份公文,是在2007年2月9日,由当时的“经建会主委”何美玥以项目上签,希望“国发基金”在2000万美元的范围内参与投资新公司,与美国药厂一起合作生产新药;不过公文并未说明新公司名称,文件上有当时“行政院长”苏贞昌、“副院长”蔡英文的签名。第二份同年3月21日签出的公文则说明和药厂的合作细节,并提到将在台湾设立新公司TaiMedGroup(中文名称台懋生技,后更名为宇昌生技),开发新药,但这份公文只有何美玥和蔡英文签名。

  刘忆如表示,从解密的公文,看不出当初为何要跳过“国发基金”的专业审查程序、而必须以项目核定。她说,企业合作洽谈中,或许因为商业机密因素而短暂不公开内容,过去也有先例;但她不清楚为何后来没有解密,投资案内容上也看不出是极机密。

  刘忆如进一步表示,何美玥当初上签的身份是“政务委员”兼任“经建会主委”,不是“国发基金”召集人,但何美玥却签署“国发基金”相关投资文件,不符合惯例。她指出,宇昌投资案复杂之处,在于跳脱一般正常程序,并没有事先成立公司、递交项目计划书、交付审查;就算是以项目核定的方式通过,也必须说明理由。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在记者会上指出,蔡英文签核公文时已知“国发基金”要投资台懋,之后又出任宇昌董事长,做法启人疑窦,有“蔡英文核准给蔡英文”之嫌。

  民进党同日召开记者会回应,指蔡英文不会先得知将在2007年5月辞去“副院长”,并转而在9月去担任宇昌的董事长。发言人陈其迈强调,宇昌案一切过程合法,国民党是抹黑栽赃,故弄玄虚,进行选举操作,也是对蔡英文的人格谋杀。

  对于外界质疑宇昌案跳过“国发基金”审查程序,何美玥澄清,她在当年4月17日曾向“国发基金”报告备查,也获得同意。

  台湾舆论也质疑,宇昌案随时早就可以解密,“立委”以前都有质询过,为何现在才解密?目前蓝绿阵营各说各话,连第一线的媒体都不一定搞得清楚事情全貌。

  舆论分析,宇昌案对“大选”的影响层面现在看起来应该是中间选民。蓝绿都讲不清楚、说不明白的情况下,未决定投票意向的中间选民,必定停住脚步、进行观察,较为理性的中间选民接到民调电话时,表态率可能降低,但这应该会是短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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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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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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