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网站报道,台湾大学教授陈永昌今天(13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10名法官枉法裁判。
陈表示,台大违法要非宿舍所有权人的教授自组管委会,但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台湾大学温州街36户学人宿舍”的全体宿舍住户,并非是区分所有权人,无权成立“台湾大学温州街36户学人宿舍管理委员会”。
陈永昌不满台大不依法管理宿舍,还收管理费每月1万元(新台币,下同),且违法要非教授自组管委会,每户再收3千元,因此拒缴管理费,遭台大提告返还宿舍,但历审法官都无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枉法裁判,因此提出告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