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台湾TVBS网站报道,台湾新北市有一名女员工,7月到伦敦出差时,老板以省钱为由,提议2人同房,但隔天女秘书指控老板对她伸狼爪,回台后立刻验伤提告,老板承认当时有发生性行为,但是两情相悦,并非性侵,不过检方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罪起诉这名老板。
7月新北市一间工厂,老板和员工前往伦敦出差,爆发性侵疑云,当时这名老板以省钱为由,要求男女2人共住一间房,2人出差第一天,就住在只有2张单人床的房间,事后女秘书指控当晚遭受性侵,英国警方因为缺乏罪证,只判老板拘役5天。
女秘书不满,回台后立刻验伤提告,不过老板的太太替先生喊冤,认为遭到设计,因为女秘书在英国还愉快逛街,行动自如,不像被性侵。检察官认为,女秘书的供词始终如一,事发当天也传简讯,跟父亲及3名友人说遭性侵一事,且手跟胸部的确有伤势,侦办后依刑法强制性交罪起诉这名老板,求刑5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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