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光保险公司前理赔科长陈建宏为包养酒店小姐林蕙君,与手下科员、营业员勾结,伪造地检署死亡证明书,将林女病死的家人,甚至不存在的“幽灵子女”都列为车祸意外死亡,向新光保险公司诈得上千万理赔金,台中地院昨将陈男等5人依诈欺罪分处2年至6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5年前,陈建宏结识林蕙君,陈男对林女死心塌地,曾给林女大笔包养费,并告诉林女不喜欢她在酒店工作。陈建宏为林女铤而走险,4年前开始和前科员洪荣读、营业员张正杰共谋,由张男向绰号“阿砲”的男子以15万新台币的价格购买伪造的地检署尸体证明书。陈建宏等人把林女自杀死亡的弟弟、死亡多年的母亲、以及根本不存在的“幽灵子女”投保汽机车强制责任险后,再假造车祸死亡资料,向保险公司诈领理赔金。
台警方接获检举,发现尸体证明书、交通事故现场图都是伪造的,连死者都是假的,随即将陈男起诉。台中地院判陈男赔偿保险公司170万新台币,服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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