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2月18日电 (王华 蒋蓉 穗法宣)曾是大陆店面最多的台资连锁超市企业“好又多”,因股权纠纷在广州诉诸法院。记者今日从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大部分已审结。
“好又多”创办人于曰江先生向法院发来感谢信,称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体现出祖国大陆司法人员的尊严、廉正。于曰江先生的助理向荔湾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执法如山,服务两岸”。
“好又多”量贩由台湾商人于曰江投资创办,网络遍布中国内地20多个省、区、直辖市,连锁店达100多家。2010年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沃尔玛全面并购“好又多”。
据了解,于曰江通过名下合泰公司(境外注册)投资成立“好又多”百货公司,并约定委托罗碧容、严文志、吴丽娟三名被告作为投资代理人。三名被告不享有股权及所属权益,亦与所有债务无关;合泰公司有权随时收回三人手中“好又多”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三人需配合办理转让手续。然而,2007年,合泰公司要求三人将持有股份转让给合泰公司时,三被告一直未履约。
纠纷由此起,于曰江与合泰公司诉至法院,主要请求:合泰公司享有“好又多”百货公司的100%股权;三名被告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将各自持有的“好又多”股份变更至合泰公司名下。
由于合泰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本案涉及境外资金在中国内地投资的股权纠纷。且该批案件涉及面广、案情错综复杂,考虑到统一裁判标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最高法院和广东省高院将该批案件全部指定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理。
据法院方面介绍,“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现已有12件以调解结案、32件以判决结案,生效的44件案件现进入执行程序,《协助执行通知书》陆续送达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仅余1件案因涉及行政诉讼,尚未审结。
据介绍,“好又多”系列案审结也为今后同类型企业股权纠纷提供了参考,有利于增强台资在大陆投资的信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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