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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抢银楼砍人忏悔 被判无期用余生补过

2011年12月22日 1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2年前,台北市万华区一家银楼遭到歹徒持刀行抢,抢匪为了抢夺20、30个金戒指,持刀砍杀顾店的老板娘跟二房,造成二房失血过多,伤重不治。当时歹徒不顾被害人频频哀嚎,还持刀狂砍,浴血街头,让目睹血案的邻居,头皮发麻,犯案后遭逮捕的他,还说愿意付100万(新台币,下同)赔偿被害人家属,但这让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法院认为强盗杀人的陈姓嫌犯,恶行重大,但考虑到对方有悔意,因此判他无期徒刑,让他好好活着弥补曾犯下的过错。

  低着头不发一语,陈姓嫌犯显得相当冷静,因为缺钱买毒,持刀抢银楼,还对2名手无寸铁的妇人狂砍。

   目击者回忆说:“就听到她儿子在那边大喊,说赶快报警、赶快报警,喊得很凄凉的感觉,就赶快出去看,就看到一个妇女躺在那边,颈部都是血,然后地上也都是血。”

  监视器拍下嫌犯清楚面貌,犯案前,他的嘴角还微微上扬,让人看了发毛,原本锁定别家的金饰店,但人潮太多,于是他转移目标,到“金城记银楼”行抢,一走进门就拿出预藏的西瓜刀,向当时顾店的老板娘和二房,连砍了好几刀,抢走20、30个金戒指,市价300多万元,犯案后浑身浴血的他,还将作案的衣服脱掉,搭车逃逸。

  目击者:“就看到一个人(抢匪),就不敢再多看了,完全不敢再多看。”

    记者:“为什么,吓到?”

    目击者:“当然吓到,所以我赶快进去,赶快报警,整个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陈姓嫌犯犯案后不到14小时被逮,依照强盗杀人罪移送,嫌犯向法院说,他愿意赔偿100万给被害人家属表示悔意,但被害人家属认为,嫌犯犯案时的冷血,让他们心寒,无法原谅,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他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得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弥补他所犯下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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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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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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