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财政部门日前发布的性别统计报告发现,父母在分配遗产时,还是倾向“传子不传女”;就连公司老板也是“阳盛阴衰”,男性高达七成。
报道称,尽管近年来女性地位随着经济自主性提升有所改善,但重男轻女的观念在台湾仍然根深柢固,反映在遗产分配尤其明显。
父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依法子女都有继承权,但台湾财政部门根据2009年度遗产税申报状况,发现遗产税的抛弃继承人中,男性只占35.1%,女性却高达64.9%;也就是说,六成多的女性继承人被迫放弃遗产继承权,没办法分到遗产。
除了遗产之外,生前的赠与也是“子优于女”。统计发现,2009年的赠与税受赠人中,男性占了59.5%,女性只有40.5%。曾协助不少有钱人分配财产的会计师许祺昌说,很多老一辈的人在女儿出嫁时,会送房子给女儿当嫁妆,至于身后留下的财产就只留给儿子去分,女儿只能抛弃继承权。
就连公司老板的性别,男性也以压倒性比例超过女性。分析台湾2008年底公司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资料,72万家公司中,有50万家的负责人是男性,女性只有22万家。
至于收入也是男优于女,以2009年度综合所得税的扣缴所得分析,男性平均每笔所得为113647元(新台币,下同),女性只有66143元;其中又以股票股利和盈余的所得差距最大,男性是女性的2.04倍,显示男性玩股票的本钱比女性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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