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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规定:滥用救护车 最高可罚1800元

2011年12月31日 0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近年来,台北市救护车出勤次数逐年增加,据统计,今年就比2010年增长了10%。为此,卫生局预计要向滥用救护车者的民众收取1800元(新台币,下同),最快明年7月实施。

  滥用资源,却会使真正需要的人用不到救护车,因而延误就医时间,不少民众把救护车当免钱的出租车来用,使原本紧急出动救难的救护车“学非所用”。据报道,台北市曾有一名妇人创下最高纪录,今年叫了88次车,平均每4天就叫一次。

  不过,对于叫救护车要收钱,民众则持反应两极的态度,随着消防局的出勤救护次数逐年增加,光今年多达逾13.2万次,其中不是真正紧急救护的逾2000件,足足占了20%。

  如果民众只是要去门诊,卫生局表示,现在已经和复康巴士做连结,皆可利用其他资源,把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并规定,自明年7月起,滥用救护车者最高可罚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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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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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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