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诈600万保险 台“深情丈夫”难逃法网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苗栗县43居民罗淑芬在2006年9月28日,为47岁丈夫余光富送饭途中,竟溺毙于池塘中。当居民听闻余男的呼救声赶来时,只见丈夫抱着遗体哭喊:“快救我老婆!”七情上脸就连到场的调查的警员也无不动容。但警方事后发现这位“深情丈夫”事后欢天喜地前往四家保险公司领取共6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意外死亡赔偿金,加上死者亲属的质疑,对余男展开密查,竟揭发“深情”面具下的一场杀妻布局。
苗栗地方法院10日判处余光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主审法官批评被告泯灭人性、冷酷无情,且在事后矢口否认,毫无悔意,因此判无期徒刑。到庭听审的死者二姊不满判决,愤恨地说:“他(余男)毫无悔意,连他的一对儿女都无法谅解父亲,法官应判死刑。”
案情透露,通霄镇民余光富和妻罗淑芬育有一对儿女,但因余男生性风流,夫妻感情不睦,余妻带同儿女返回台北娘家,与丈夫分居多年。警方查出,余男在案发前两年的财政状况极差,因买车贷款和积欠信用卡等,欠债500多万元,甚至连全家人的健保费都无力缴交,但余男却在案发前两个月,向友人借款6万元,为妻子向四家保险公司共购入总保额达600万元的意外保险,控方指其早有预谋要杀妻诈领赔偿金。
案发前一天,余男以母亲生病住院,需人照顾为由,骗妻返回苗栗;案发当天中午,余到老家附近一处池塘假装钓鱼,期间致电要妻帮他送午餐,余即趁妻不注意从背后将妻推落池里。警方供称,从死者解剖结果显示,死者曾经挣扎上岸,但遭人强力阻挠,头部有明显伤痕,而现场平日人迹罕至,但余男却无法解释他为何会身在现场。
据称,余男始终矢口否认犯案,坚称是妻子自己不小心摔落池塘,还把他撞到池里,还好他抱住一支漂浮树干,等回头再救妻子时,妻已淹死了,但由于他两次未能通过测谎程序,因此仍被控方以故意杀人罪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