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扶持民营医院 鼓励引办台资独资医院
中新社福州2月23日电 (记者 张羽)扶持发展民营医院,鼓励台资举办独资医院,成为了2012年福建强化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23日中新社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要积极引进台资举办独资医院。
福建近年来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措施,台资厦门长庚医院等社会资本办医的示范引领效应正在显现。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陈秋立表示,福建将简化民营医院审批程序,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指导和帮助已审批的民营医院做好筹建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发挥福建对台优势,积极引进台资举办独资医院,重点发展大型民营医院。
同时,福建也将加强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福建与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在精神卫生、社区卫生方面的合作项目,争取更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落地;进一步拓展闽台卫生交流合作内容和形式,举办海峡两岸医学论坛,构筑闽台医学直接交流平台。
据福建省卫生厅透露,2011-2012年福建省级安排13.65亿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卫生惠民工程,扩大医疗卫生资源。2012年,福建医疗机构将新增床位8500张以上,同时再完成4850个村卫生所建设任务,实现每个乡镇均有1所卫生院、每个街道均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均有1所卫生所。到“十二五”期末,福建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
医疗资源的大扩张,为民营医院提供了发展空间。福建已明确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鼓励支持公立医院医师到民营医院执业,鼓励支持公立医院为民营医院培养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