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对夫妇婚后变笔友 妻诉请离婚获准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一郑姓女子不满丈夫婚后常因小事发怒,还无故离家“消失”达2年,分居8年期间只用电子邮件联络,还仅“鱼雁往返”13封,夫妻俩已形同陌路,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据板桥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郑女向法官表示,夫妻俩是透过婚友社认识,交往时觉得丈夫脾气好,应可托付终生,就在2003年1月间完成终身大事;未料,丈夫婚后态度丕变,常因小事乱发脾气,连请丈夫帮忙洗个碗,都会发怒,为此和她冷战3周。
郑女指出,两人当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每周却讲不到3句话,“比大学室友还不如”,曾试图和丈夫沟通,却被怒斥闭嘴,常担心会误踩丈夫地雷,让她痛苦万分。
郑女说,结婚半年后丈夫某天突然无故离家,还拒接电话、断绝联络,她在家苦苦等候3周仍毫无音讯,只好退租房子搬回娘家,丈夫直到2年后才传电子邮件邀吃饭,但已覆水难收;两人之后仅靠电邮往来,但8年间仅有13封,“平均1年才2封”,夫妻俩已形同陌路。
丈夫则向法官表示不愿离婚。他说,当年正攻读博士,无法时时对妻子嘘寒问暖,形容妻子像“草莓公主”,把婚姻想得太天真、浪漫,并澄清非无故离家,是被妻子驱赶,且曾在情人节送花,只是妻子恰巧不在办公室才没收到,强调愿不离不弃,耐心等候妻子气消。
法官审理,根据丈夫2008年间传送给妻子的电邮,内容提到“做错事情了”、“我离家出走这么长的时间”、“是我辜负了你”等语,认为丈夫是自行离家,且对妻子确有态度不佳,未面对沟通反而逃避情形。
法官认为,两人仅共同生活半年,分居8年间未直接联络,仅有13封电子邮件往来,足见夫妻互相关爱之情已不存在,且在诉讼进行时,丈夫仍严厉指责妻子,显然无心去理解妻子感受,认定丈夫应对婚姻破裂负较大责任,因此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