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机动车怠速不熄火超3分钟明起开罚
2012年02月29日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机动车怠速超过3分钟必须熄火,1日起正式上路。“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谢燕儒表示,到5月底以前的宣导期“只稽查、不开罚”。6月开始,驾驶人被查获在路边或停车场内停车超过3分钟未熄火,将被处1500元到5000元罚款;若经取缔依旧不熄火,则按时间计次连续处罚。
据台“环保署”规划,6月起,驾驶人若经现场告发又拒绝熄火,每超过三分钟就开一次罚单,摩托车每次罚1500元,最高可连续罚到1.5万元;小型车每次罚3000元,连续罚最高到3万元;大型车5000元,可连续罚到6万元。
部分民众质疑,遇红灯停车或塞车可能超过三分钟,是否都要熄火?谢燕儒指出,红绿灯十字路口不在怠速超过三分钟熄火实施范围内,新措施是规范路边停车或停车场内机动车。
谢燕儒指出,明日起,各县市环保局以市场、大型卖场、学校、车站和医学等地区为重点稽查。由环保人员带着红外线侦测仪,现场侦测并拍摄记录车辆温度变化。车辆温度若超过3分钟未下降,就是没有熄火,环保人员会记下车牌号码并当场开劝导单。
民众担心老爷车若遵守规定熄火,再启动恐怕要多些时间,造成不便。谢燕儒表示,香港和加拿大等比台湾地区早实施怠速熄火制度,并未出现类似问题,“环保署”会再实地了解。
【编辑: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