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控马英九违法监听蔡英文 台检方查无实证签结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委”陈节如等人在台湾“大选”期间告发马英九、台湾“安全会议秘书长”胡为真等人,涉嫌违法情搜民进党的蔡英文。台检方特侦组6日签结马英九部分,胡为真等人发交台北检方侦查。
民进党“立委”陈节如、律师黄帝颖等人于2012年1月3日告发胡为真、“安全会议”处长翁诗灿及“调查局长”张济平,涉嫌违法情搜民进党候选人蔡英文,违反领导人“选罢法”;另有一名林姓民众于2011年12月间及1月初,连续两次以相同内容告发马英九、胡为真、翁诗灿、张济平及相关调查官共28人。
台检方特侦组6日发布新闻稿指,马英九部分,检察官经查无具体犯罪嫌疑事证,予以签结;至于胡为真、翁诗灿及张济平等人部分,因非属“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第1项特侦组职司的案件,已发交台北地检署侦查。
特侦组指,林姓男子告发内容仅以《壹周刊》的报道,未提出任何积极证据而推论马英九知情且参与其事,显属个人单纯臆测,并无实据,因此马英九部分罪嫌显有不足,应予签结。
特侦组检察官经查《壹周刊》内容指述,并无马英九“指示”、“命令”或“要求”“安全会议”、“调查局”搜集其他政党候选人竞选情资的文字,更无要求情报机关陈报其他政党候选人竞选情资的指述,仅指摘马英九放任安全部门违规。
特侦组检察官调查,马英九于2011年12月30日第二次政见发表会表示,“我一上任就带着‘院长’、‘法务部长’跟相关的情治首长,去访问每一个情治单位,要求大家绝对不可以做非法监听”。
另外,台湾“调查局”于2011年12月29日发布新闻稿表示:“‘调查局’是依据法定职掌针对选举安全情势进行研析、判断、应处,相关资料绝未提供给任何政党及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