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财产未厘清 台男子行凶杀人前妻赔钱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张姓男子与妻子离婚一年多后行凶杀人,被害人家属求偿430万元(新台币,下同),因张名下财产少,转向张的前妻求偿,法官查出张和前妻离婚前未办夫妻分别财产,依法前妻财产视为共有,判准由前妻代偿,初估前妻至少要赔330万元。
法官提醒民众,为免离婚后背负丈夫债务,结婚后最好办理分别财产,否则依现行法令,两人虽离婚,另一方积欠债务,还是会被强制做财产分配,将两人离婚前所有财产,分一半给对方,提供对方清偿之用,有效期间是五年。目前许多银行就是利用这种方法催讨债务。
61岁的张姓男子,因怀疑陈姓前妻与张姓儿时玩伴暗通款曲,夫妻间不时争吵,前妻虽一再解释、否认,但他不信;前妻受不了,两年多前离婚。
去年夏天,张与前妻参加村内举办进香团,前妻儿时友人也参加,一群人在游览车里点唱卡拉OK时,张看到前妻与儿时友人一起点歌欢唱,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后逢人就说对方诱拐前妻,扬言在街上被他看到,会要他的命。
去年11月11日,两人在街上狭路相逢,张当街拿刀刺死对方,一审依杀人罪判刑15年。
死者家属事后向张求偿430万元,但发现他的名下财产及存款不到30万,不足以支付赔偿,张与前妻虽在案发前一年多就离婚,但婚后未办理分别财产,而前妻名下资产超过千万元,因此转向前妻求偿。
前妻开庭辩称,两人结婚30多年,但先生好吃懒做赚多少花多少,根本没有存款,也未购房屋,她名下房产、存款,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她现在住处是父亲遗产,也不是两人共同赚来的,要求法官驳回求偿。
法官调查发现,两人婚后到离婚前,确实没有办理财产分配,依法除她父亲留给她的房屋外,其余视为两人共同拥有。估算当时两人财产超过660万元,前妻应分配给张330万元,加上张现有名下财产清偿后,不足部分再由前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