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对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将发布
2012年04月11日 1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1日电 国务院台办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说,大陆对于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行政审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届时,台湾的经贸社团可以依法来向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
范丽青说,“推动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是ECFA关于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将为两岸企业的交流合作、共同发展起到牵线搭桥和提供便利的作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已就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
范丽青指出,目前,大陆相关管理办法的行政审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届时,台湾的经贸社团可以依据这个管理办法来向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
【编辑: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