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亏损4成来自经济部门 民意代表吁还钱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电价调涨方案公布,将自5月15日开始涨价,一般家庭住宅用电平均涨幅16.9%,商业用电上涨30%,工业用电上涨35%,亲民党在台立法机构党团总召集人李桐豪15日指出,当局经济部门违法赖帐,要求台电用低于成本的电价,向离岛供电,却未依法拨款补助台电,造成台电亏损逾500亿元(新台币 下同);他说,现在台电亏损却要全民买单?亲民党团呼吁经济部门应依法行政,立刻还钱。
李桐豪说,台电宣称累积亏损1322亿元,但经过检视发现,造成台电亏损的原因中有,许多是“政府”的欠款,尤其“经济部”欠的更多,从2000-2011年,“经济部”要求台电配合离岛建设,用低于成本电价,对离岛供电,但并未依“离岛建设条例”及离岛公电营运亏损补助办法,拨款补助台电,造成台电亏损524.18亿元。
李桐豪指出,在苗栗鲤鱼潭水库士林水力发电计划中,“经济部水利署”应分摊建设经费9.41亿元,但“行政院”要求台电吸收,加计这两笔项金额高达533.59亿元,已占台电总亏损金额逾4成。
他说,“政府”没有依照规定、法律拨款给台电,导致台电必须要向人民索费,“政府”自己赖帐,却要全民买单。李桐豪强调,“经济部”违法决定电价,根据台电弥平亏损计划,如果分8年摊还,经试算最多只需调涨11%,就可弥平1322亿元的亏损,但台电的平均涨幅,高达14%,亲民党质疑电费超额溢涨,超出合理范围。
李桐豪要求,“经济部”应依法规定,函请“主计总处”公用事业费率审议委员会,将计价公式或费率方案层转“立法院”审议后,再依审定的公式或方案来制订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