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8月前实施“专设孕妇停车位”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议员黄珊珊指出,高雄市政府首创“母婴及孕妇专用机车(摩托车)位”,让孕妇优先停车,她要求台北市府应比照办理。台北市交通局承诺,最慢今年8月底前开始实施。
台北市议会下午进行交通部门质询,市议员黄珊珊、陈政忠及林国成针对高雄市首创“母婴及孕妇专用机车位”,而台北市府却无相关福利措施提出质询。
黄珊珊表示,高雄市为鼓励妇女生育,首创“母婴及孕妇专用机车位”,在部分公家机关入口处画设蓝底白字“母婴亲善使用”停车位,并发给持有孕妇健康手册妇女“怀孕妇女亲善汽机车停车证”,让孕妇优先停车。
她说,因目前尚无法令可强制要求,高雄市研拟透过自治条例来比照残障停车位,将来只有专用停车证妇女才能停车,过渡期先以道德规劝。
黄珊珊建议,台北市可在联合医院各院区及各区行政中心附设停车场内以增设残障车格方式,让领有孕妇健康手册的妇女也能比照残障车证停车。营造合宜的孕育环境。
对此,交通局长林志盈会中承诺,将在1个月内提出方案,最晚8月底前实施。
他表示,会后将与社会局及卫生局等单位协调,将积极办理停车格位划设及孕妇停车证发给事项,也考虑将大安森林公园区域及其它孕妇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列入考虑。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