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同荣就参选民进党主席资格澄清:判刑不涉贪污
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关于参选民进党主席资格,前民意代表蔡同荣25日说,他被判刑的情况不涉贪污等廉政行为,应不适用党内廉政条例,且判决不公,他会声请再审或非常上诉。
前台当局安全部门秘书长苏起认为蔡同荣未查证,就指他把台湾水文资料泄露,告蔡同荣诽谤。台湾高等法院判刑蔡同荣3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确定。
蔡同荣下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民进党副秘书长洪耀福接受媒体访问表示,要与律师讨论他参选民进党主席的资格,但他的情况与廉政行为无关,不涉贪污,应不适用廉政条例。
出席记者会的民进党籍“立委”许添财表示,关于蔡同荣的参选资格,应有一定的处理程序,在程序还没有结果前,党工不应向媒体放话,这样非常不当,是妨碍选举。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