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出租车司机 台湾男子遭求处死刑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花莲出租车司机陈永濬今年1月间遭乘客张添铭枪杀案,花莲地检署今天(8日)以张添铭恶性重大、罪无可逭,将他起诉并向法院求处死刑。
张添铭于今年1月2日中午携带2把手枪和45颗子弹,在花莲市打电话叫出租车,上车后要求司机陈永濬往新城乡北埔地区方向行驶。
张添铭因怀疑有仇家跟踪,担心被追杀,催促陈永濬加速行驶;待出租车进入北埔地区后,张添铭仍怀疑后方有仇家追踪,竟持枪向出租车的后挡风玻璃由内往外开枪。
陈永濬随后驾车驶进新城乡康乐村某民营酒厂后方的产业道路旁地瓜田停车,张添铭质问陈永濬为何载他到这里?但陈永濬未回答;张添铭心中不满,竟持手枪朝陈永濬连续击发2枪,子弹射穿心脏和肺脏当场死亡。
花莲地检署在侦办时,发现张添铭于1983年间还是少年时期,就已犯下杀人案件,1987年间再犯杀人未遂案件,至1992年间又犯下杀人案件,经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假释期间又犯下这件枪杀出租车司机案。
承办检察官这次依杀人罪将张起诉,检察官并认为张添铭枪杀素未谋面、手无寸铁的人,手段凶残、对他人性命轻蔑;且犯案后否认有杀人犯意,对于案情细节避重就轻、极力饰词狡辩,不仅恶性重大且罪无可逭,向法院求处死刑。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