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台湾教改“劫富济贫”又何妨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教育的话题在台湾很热。十二年义务教育已成定案,但由此引起的精英教育与反精英教育的论争还远未落幕;公立名牌大学清寒生(贫困生)比例越来越小的现象引起公众注意,教育主管部门表态将重视这一现象,正研拟改善措施;有媒体称台湾社会弥漫着“劫富济贫”的情绪,也有民众抱怨台湾教育体制整天改来改去,越改问题越多,何时是尽头?
改来改去、问题越改越多,这些话大陆的读者听来十分耳熟,两岸在教育改革中面临的问题也大体相似。台湾教改的总体目标,用大陆的语言表述,也无非是实现教育均衡和素质教育两大类,而二者之中更易触动社会敏感神经的,是教育均衡也就是台湾所说的教育公平。台湾从上个世纪60年代后期即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消灭了“没钱交学费”现象,至于书本费、班费、校服费乃至生活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也可用各种奖助学金和政府补助支付,义务教育阶段“上不起学”是不可能的,但教育资源不均等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年来,台湾有关部门实行“积极性的差别待遇”,即采取多种措施,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少数民族和非少数民族之间、健全人与身心障碍者之间等客观存在的教育不均衡进行补偿性“纠偏”。以台北某公立小学为例,学生依据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如果学校额满需要排序,根据“扶助弱势”原则,拥有优先权的,是轻中度的身心障碍者、少数民族和有家庭暴力问题的孩子。
这种对相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总体上得到台湾社会大众的认可,但也每每遭遇一部分人的反弹,尤其是当弱势群体的“弱”不那么“显性”时。2007年,鉴于台湾顶尖高校生源几乎被几所“明星高中”“包办”的事实,台湾教育部门推出了“平衡城乡差距、鼓励高中生就近入学”为目的的“繁星计划”,由中学直接依学生在校成绩排名向大学直接推荐录取,也就是说,一般中学的第一名可能成绩只相当于“明星中学”的第十名,却和“明星中学”的第一名有均等机会上同一大学。虽然目前通过“繁星计划”录取的学生只占“高招”总数的10%,“明星高中”的学生还是大呼“不公平”。如今废除“中考”的十二年义务教育方案出台,反弹最激烈的还是“明星高中”学生,他们担心被成绩差的学生拖累,导致整体教育质量下滑。
“明星高中”学生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以理解。但着眼教育公平的大格局,这样的想法就未免太自私、太小气了。早年间,台湾整个教育和考试制度相对单一,只要清寒家庭的孩子有学上、够努力,在学习上不难脱颖而出;如今人人都有学上,但清寒家庭无力花大价钱到明星学区买房、租房,也没有那么多钱去上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想追上谈何容易!台湾高校排名靠前的基本都是公立院校、收费低廉,但如今清寒学生往往与收费低的名校无缘,只能花大价钱上收费高几倍的私立院校,上学期间还要打工赚学费,不能专心学习,日后在就业市场上也处于劣势,如此恶性循环,有悖于教育公平的原则,不改怎么行呢?!
改革尚未有穷期,风物长宜放眼量。既然不断有问题出现,一改再改也属正常。至于“劫富济贫”之说,台湾有关部门当泰然处之。教育均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说是“劫富济贫”也未尝不可。当然均衡并非搞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如何在“均衡”的前提下全面提升整个社会的教育水准,是政府永恒的课题。(王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