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力霸集团少东家王令麟将入狱19天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的儿子王令麟,因涉及力霸掏空案,被台湾高等法院以两个伪造文书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由于王令麟在案件侦办期间,曾遭检方羁押346天,扣除先前羁押的部分,还需服刑19天。王令麟25日在博客发文表示将入监服刑“为父赎罪”,他“没有埋怨,坦然面对。”
台北地检署25日下午收到执行公文,将通知王令麟;王令麟可能随时到台北地检署报到,发监台北监狱。
现职东森国际董事长的王令麟,是因为“力霸及嘉食化案”与“友联产险-南港机房买卖案”被判文书登载不实,前者是没出席董事会而签到,被判7个月不能易科罚金;后者为与友联签不动产买卖契约、嗣后解约还钱并加计违约金,亦被认定为假契约,被判6个月;两案二审定谳。
王令麟自称“真的很冤枉!”他说,他的父亲王又曾一手创建与掌握力霸、友联、嘉食化等公司,强势作风外界早有耳闻。而他在1978年担任力霸集团董事,1991年离开力霸集团自行创业,并分别于2000年、2005年辞去嘉食化与力霸董事;王令麟说,“这次必须入监服刑,就因为10几年前,我没出席力霸、嘉食化董事会而在签到簿上签字,法院就以文书登载不实判我7个月,不能易科罚金!父命难违啊!他叫我签,我能不签吗?”他感到实在很无奈,自嘲为此而遭到判刑、坐牢的,他“大概是业界第一人”,就因为他是“王令麟”!
王令麟说,“这是我为父赎罪的机会。我没有任何埋怨,因为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毕竟他是我爸爸。”而王家其它兄弟姐妹也都难逃为父赎罪的宿命,无非是希望力霸案对于台湾社会的伤害降到最低。虽然台湾地区“民法”已修正父债子可以不还,但是他还是要努力工作,尽最大力量为父亲还债;因为目前王家人多已被宣告破产,有能力工作还债的,只剩下他一人而已,2008年5月被放出来后,就立刻投入工作,为的就是要努力赚钱还债。
王令麟最后强调,他一向勇于面对司法,绝不逃避,入监服刑这19天将把它当作“灵修19天”;出狱后,还有庞大债务与数千个员工生计等着他,根本没有沮丧与悲观的权利。
目前力霸集团掏空弊案已有44人判刑定谳,而王又曾的7个子女中,王令兴、王令可与王令侨已执行,仅王令兴入监,其余2人易科罚金免入狱;王令台、王令麟、王令楣执行期各9月、1年、13月,将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