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与同学有染 台湾男子砍人手指撒盐获刑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许姓男子发现前妻与他离婚前和同班的郑姓同学有婚外情,邀集友人砍下郑某4根手指并洒盐。台湾地区“最高法院”10日以重伤害未遂罪判处许某2年6月徒刑,许的2名友人也被判刑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许姓男子在2005年4月12日与妻子离婚,但早在4月初就发现妻子与同班的郑姓男子交往并发生性关系,许多次告知妻子要教训郑男。
判决指出,许男邀集王姓、邓姓男子等人共谋报复,透过前妻联络郑男出面后,于同年4月16日晚间,在嘉义市某餐厅前面押走郑男,以卫生纸蒙住双眼、以手铐铐双手,再用预备好的刀剁下郑男右手的4根手指并洒盐,还将其中的2根手指带离现场。
判决指出,郑姓男子证称,经医疗后,他的食指少1节,中指无法弯曲,无名指与小指则因被砍断无法复原,至今仅能抓握体积稍大物品,无法抓握细小物品。
法院一审判许男有期徒刑8年、王男有期徒刑7年、邓男有期徒刑6年、许男妻子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二审认为,许男居于主导地位,王男是听命于许男、召集邓男等人执行,报复手段凶残,犯后拒不供出其他共犯,审酌被告3人已与被害人和解,以重伤害未遂罪判许男5年徒刑减为2年6月;王男被判处4年徒刑减为2年;邓男被判处2年8月徒刑减为1年4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