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喝酒后路边停车未熄火算酒驾 被法办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新北市江姓男子昨天凌晨到海产店喝酒后,开车返家途中因有酒意停在路边休息。警察经过看到后,敲窗查访,闻到车内浓厚酒味,江姓男子虽称并没有移动车子,但警察认为当时车子未熄火,有酒驾行为,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
板桥警分局警察昨天凌晨2点多巡逻经板桥区贵兴路、稚晖街口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路边,警察看到驾驶座有人靠在椅背上休息,上前查访。
警察敲车窗要求驾驶江姓男子(47岁)摇下车窗,江男开窗后警察马上闻到浓烈酒味,怀疑酒驾,要求他下车受检。警方酒测发现他酒精浓度0.82毫克,涉嫌酒后驾车。
土城开到板桥 停路边休息
江姓男子向警方坦承昨天凌晨零时左右,在土城与友人聚餐,席间他喝了几杯威士忌,后来开车返家。他说,因有酒意担心发生危险到板桥时停在路边休息,当时并没有开车,车子也无移动,认为没有酒驾。
警方说,当时警察发现江男坐在车内的位置是驾驶座,虽然车子是静止不动停在路边,但车子引擎正常发动并没有熄火,显然车子是从他处行进后停下的状态。
警察指出,江男也坦承从土城开车到板桥这段路程涉嫌酒驾才到达,因此认定酒后驾车行为。
警方指出,如果车子当时是熄火状态,驾驶人虽被测出喝酒,如果又能证明并非自己酒后开车到达现场,只是在车上休息,就可主张不是酒驾,检警也比较会采信。
【编辑:王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