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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首次被大陆纳入城市著名商标认定

2012年08月03日 1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8月3日电 (记者 杨伏山)台湾10家企业、15件商标,3日被厦门市工商局认定为该市著名商标。这是台湾商标首次被大陆纳入城市著名商标认定。

  业界人士称,此举不仅具有开创性意义,更为两岸商标战略一体化合作构建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前沿平台。

  这15件台湾商标包括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南亚”、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旺旺”等。与厦门市著名商标一样,它们将可以享受著名商标保护政策,也可通过厦门向大陆有关部门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厦门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洪志新当天向媒体披露这一消息时说,厦门2001年开始组织著名商标认定,今年首次把台湾商标纳入认定范围,这是台湾地区商标首次被大陆列入城市著名商标认定。

  厦门市今年5月推出“台湾商标可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等20条工商“新政”,出台《台湾地区商标注册人申报厦门市著名商标暂行办法》。藉台湾智慧财产委员会向台湾企业推介这一新政策后,台湾的食品、日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器、房地产、电视媒体等行业的一批知名品牌企业纷纷递交资料。

  根据《台湾地区商标注册人申报厦门市著名商标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认定厦门市著名商标应具备下列要件:该商标同时为大陆、台湾地区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该商标在厦门实际使用已满三年,其使用符合国家商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商标为厦门市相关公众所知晓。

  今年7月,厦门市工商局组织、邀请多种行业的专家评委,对台湾企业申报的64件商标进行评定,最后15件台湾商标通过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

  厦门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台湾商标纳入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今后将进入常态化。应台湾地区企业要求,该局还将邀请市政府领导带队赴台向上述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企业授牌,组团赴台调研,同时加大扶持涉台商标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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