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议员赖炳辉贪污判刑确定后失联(图)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县议员赖炳辉被控在大村乡长任内,向包商强索10%的“便当钱”涉嫌贪污,台湾“最高法院”上月19日驳回他的上诉定谳,赖自4日即失联,据传已潜逃。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最高法院”在7月19日驳回赖炳辉的贪污上诉案,已主动与台中高分检联系,收到裁判书后会立即分案执行。
台中高分检表示,目前仍不知道赖炳辉案是不是列为社会瞩目案件,如果是,“最高法院”判决确定之后,会以传真、电话通知高分检,立即进行“保全执行”防止脱逃;若不是,裁判书则走一般流程,先送高检署,再转高分检;若收到,不可能拖久。
据了解,赖炳辉(50岁)4日起,就不曾在公开场合露面,当地盛传赖已潜逃。
赖炳辉被控2006到2008年大村乡长任内,涉嫌与熟识的包商勾结,以借牌或围标方式,将工程交给特定厂商,再索取10%的回扣,共获得71.5万元(新台币,下同)不法所得。
赖炳辉一直否认,但检调单位监听到赖曾在乡长室,告知洪姓承包商要“一成的过路费”;事后赖又用司机的手机,向洪挑明“便当钱还没算”,洪只好拿18.5万元,送到赖家放在客厅离去。
检方起诉赖炳辉涉及违反政府采购法及三个贪污罪,违反采购法部分,一、二审判处一年半徒刑,三个贪污案各判刑8年,合并裁定应执行16年,赖炳辉不服上诉,“最高法院”上月19日将贪污罪部分驳回,全案确定,违反采购法部分则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