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赞投保协议有"四好" 称其"比春天还春天"
中新网8月9日电 “没想到这迟来的春天,‘比春天还春天’!”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叶惠德在电话那头难掩开心情绪,他说投保协议有“四好”、让台商有依靠。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第8次陈江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主持的制度性协商)今天在台北登场,双方签署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及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人在台湾的叶惠德告诉“中央社”记者:“投保协议比我们原先预期的还要好,这绝对是好事。”
叶惠德举出投保协议的“四个好”,第一好就是“第三地台商也纳入投保协议范围”。叶惠德说,在陆经商的台资企业大多是第三地注册的公司,能纳入投保协议中将让受益台商“最大化”。
第二好就是台商人身安全的通知与通报,从原本的48小时变成24小时,这对台干和家属是一大保护。
第三好为投资人对当局部分,有协商、协调、协处、调解及司法或行政救济等5种方式。
第四好就是投资人对投资人的争端解决也确定纳入投保协议中。
叶惠德说,这四好让台商久等了,但能超越原先预期,“这迟来的春天,‘比春天还春天’,绝对是好事。”
【编辑:王义铭】
专题:两岸两会领导人第八次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