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协议促投资新变化:经第三地登陆是增是减?
前言
本月9日,两岸两会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以下简称投保协议),这是两岸双向投资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当前,两岸双向投资才刚开始,投保协议的签订,将对刚起步的双向投资带来何种影响,双向投资将出现何种变化?今起本报刊登系列报道作粗浅分析,算作对这一问题的“投石”之举。
投保协议的一大亮点,就是把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也纳入了保护范围,给多年来隐身“地下”的那些台商一道“护身符”,他们不再是不受两岸法令保护的游离于灰色地带的台商。
这份协议的出炉,将对绕经第三地转投大陆的行为,产生什么影响?日后这种行为将增加,还是会减少?
间接投资占大陆台资半壁江山
据大陆方面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大陆实际利用直接台资5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间接台资也有500多亿美元,合计利用台资1000多亿美元。间接台资指的是绕经第三地、以外资名义进入的台资,而非从台湾直接以台资名义进入。
而据台湾方面统计,仅就直接投资部分,台当局已核准台资投资大陆1000亿美元以上。为何在直接投资部分,两岸统计相差如此之大?这主要因为两岸统计口径不相同,大陆统计的是实际利用资金,台湾统计的是核准投资金额,核准的投资未必就能兑现,或者还未兑现。
在间接投资部分,两岸认定方法不一样,监管渠道有差别,而且缺乏通气,双方对于这部分投资的统计同样相差甚大。岛内有观点认为,台商投资大陆直接、间接金额合计在3000亿美元以上。
特殊历史条件的“特殊产物”
数量众多的台资热衷于绕经第三地登陆,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一些台商看好大陆改革开放带来的历史机遇,便躲开台当局监管,在第三地注册公司,以外资名义抢滩大陆。
在1987年台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之后,许多台商借探亲之便,纷纷来到一水之隔的福建投资考察,并把视野从福建辐射至周 在1987年台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之后,许多台商借探亲之便,纷纷来到一水之隔的福建投资考察,并把视野从福建辐射至周边。那时台当局还未开放台资登陆,台商也只能经第三地以外资名义进入。
1992年,大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台当局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允许台商投资大陆,出现了台商投资大陆热潮。不过两年后,李登辉实施“戒急用忍”政策,对投资大陆严格管制,按企业资产规模严格控制其投资大陆上限。陈水扁执政时期,对两岸经贸实行 “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政策。
可以发现,在多年来台资登陆历程中,台当局设置了一道道门槛,若有违规者,就可能受重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形下,绕道而行,成了相当数量台商不得已的行为。
保护“转投资”是历史突破
这种颇具“两岸特色”的绕道投资行为,在马英九2008年上台之后,得到大幅改善。马当局把企业投资大陆上限从20%、30%、40%等阶梯式计算法,统一调高到60%,为台企投资大陆创造了更大空间。
这种空间除了投资上限之外,还包括:投资审查的松绑,一般投资案只需简易审查;投资领域的扩展,相继开放台资投向大陆面板、芯片等敏感领域。
如今投保协议签订,纳入经第三地投资的台商,无疑消除了台商畏惧被处罚而绕道的压力,这是对两岸特殊的历史和现状做出的回应。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龙凤集团董事长叶惠德说,把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企业纳入协议保护范围,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台商身份定义”难题。
上海市台协副会长、元祖集团董事长张秀琬表示,把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企业纳入保护范围,一直是台商呼吁写入投保协议的焦点,由于这类企业为数众多,对台商而言,协议是一颗“定心丸”。
台湾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张平沼也表示,投保协议将这些占有相当比例的“转投资”台商纳入保护范围,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打压性绕道而行将减少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唐永红向导报记者称,投保协议关于第三地投资的条款主要用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此前大陆单方面出台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针对的是直接投资的台商,并没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
唐永红表示,前些年大陆和香港签订CEPA之后,许多台商为了利用香港的优惠政策,就跑到香港注册公司转投大陆,不过如今两岸签署了ECFA和投保协议,做出了一系列紧密经贸安排,经香港等第三地投资大陆的诱因自然减少了,同时因为怕被打压而经第三地的台资就会大大减少。
不过,今后仍会有部分台商为了躲避台当局的关卡,经第三地曲线登陆。比如投资大陆芯片和面板产业,台当局均规定最新技术不能赴大陆,这显然削弱了这类台商在大陆的竞争力,所以绕道仍会是他们的选项之一。
第三地战略性布局增加
对于经第三地转投大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员提出了一个新观点。他向导报记者称,今后经第三地投资大陆有可能增加。
他解释说,以前经第三地,主要原因在于台当局的限制,和对大陆的不了解,以外资进入比较方便,是一种被迫行为;而在投保协议之后,“第三地台商”获得了法令上的保护,更使他们可以放开手脚,大胆进行全球布局,激励他们经第三地投资的行为,这时变成了一种主动行为。
例如将公司注册在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免税或低税地区,再投资大陆,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从全球布局的战略性层面考量,资金出入更加自由,不易受两岸时局牵制,更有助于公司成为一家全球性的公司。
王建民强调,台资经第三地投资大陆将出现什么变化,是投保协议之后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点。
导报记者 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