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21年数闯鬼门关 台湾苏建和案3被告无罪落幕
中新社台北8月31日电 (记者 黄少华)在“开始再审”之后的第3次更审程序中,台湾高等法院31日上午在台北宣判苏建和等三死囚案无罪定谳。依据2010年9月生效的刑事妥速审判法,检方不得再上诉,因此这一台湾社会瞩目、缠讼长达21年的案件终告落幕。
案件源于1991年,时年19岁的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遭警方以涉嫌与海军陆战队现役军人王文孝共同在台北县汐止吴铭汉夫妇住宅强盗杀人而拘捕、羁押;1995年2月,苏、刘、庄三人被判死刑确定。
由于案件被爆无视苏建和等三人不在场证明、办案检警刑求逼供被告自白、存在无效和模糊证据等问题,而刑案现场仅留王文孝(后被执行死刑)一人指纹,在陆续加入义务辩护的苏友辰、许文彬等多位律师努力下,时任台湾“检察总长”陈涵3次提出非常上诉,蓝绿阵营分别当政时连续5任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叶金凤、陈定南均批枪下留人,监察机构也提出调查报告和纠正。
2000年,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苏案三人开始再审;2003年1月三人首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结束被关11年余。2007年5月,旅美著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受台湾高等法院之托,以证人身分返台,采用“现场血迹喷溅情况重建”的方法,推翻过去法医的认定,并提出18项新发现,鉴定结论为该案“1人做案可能性极大,4人做案可能性极小”。
从案件一审至今的再更三审,21年中3被告多次面临死刑、控辩分别上诉、发回重审、无罪的境遇,社会观感也从愤怒转为对三位被告的普遍同情。辩护律师称“苏建和案”已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的敏感名词。
苏建和在无罪定谳后表示,自己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父亲因此案早逝,母亲为自己多年奔走,弟弟当年患忧郁症还常受社会上很多人“指正”。
为被告义务辩护逾20年之久的许文彬很感慨,他引用诗圣杜甫赠友人诗句“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希望三位无辜的年轻人回归正常的人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