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苏建和案"三被告获无罪 可申请6000万元补偿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缠讼21年的汐止吴铭汉夫妇命案,台湾高等法院再更三审8月31日宣判,合议庭以现场无三人迹证及相关证据不足,判决苏建和三人无罪;由于再审及再更二审也判三人无罪,依“速审法”第八条规定,全案定谳。三人未来可依刑事补偿法,声请补偿,最高可获得6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
苏建和哽咽表示,从19岁到41岁,他历经21年缠讼,青春已逝,希望这件冤案能换来更多省思,让司法更进步。律师团代表苏友辰则说,感谢法官发挥法律良知,做出扭转乾坤的判决,期盼往后司法有青天,人间没冤狱。
合议庭指出,法医研究所的刀痕鉴定方法不够精准,没有证据能力,无法让合议庭做出多人行凶、凶器多种的心证,加上李昌钰血迹喷溅痕的鉴定意见认为凶手可能只有一人,被告的自白间有重大矛盾、现场没有任何苏建和三人的毛发、指纹等迹证,其它凶器迄今没有出现,合议庭无法作出三人有罪的心证。
苏建和等三人被控在1991年3月24日凌晨,侵入吴铭汉、叶盈兰夫妇汐止家中洗劫财物。吴被砍42刀、叶被砍37刀,夫妻命丧黄泉。
律师团的委任律师许文彬表示,苏建和三人将根据刑事补偿法,为11年5个月的看守所和监牢岁月,以最高额每天5000元声请刑事补偿。如获准,一人可获2000多万赔偿金,三人共可获得6000多万元。
高等法院指出,本案从2000年11月开始再审程序以来,业经6年以上之审理,期间又经两次判决无罪,昨再判决无罪,依“速审法”第八条的规定,已不得上诉台湾“最高法院”,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