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性侵案判决书如黄色小说 引发关注
台湾一法院性侵案件判决书犹如黄色小说引关注。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日前,台湾屏东地方法院审理一起美容师遭医师性侵的案件,法官在写判决书内容时,将内容描述犹如情色小说一般,不但将性侵写成像是“两情相悦”,甚至还用多达1500字描写性侵过程,引发台湾法界的高度关注。
据报道,一名某知名美容中心的郑姓医师兼院长,被指控涉嫌性侵一名女美容师,美容师提告求偿。屏东地院一审判决美容师败诉,被害人不服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却案情大逆转,认为郑男辩称是“合意性交”不予采信,改判郑男需赔偿美容师60万(新台币,下同)抚慰金。
案情出现如此大逆转,是因为屏东地院一审的判决书内容,写得太过煽情,犹如情色小说一般的情节,完全不象是性侵的结果。
面对判决书详细描绘性爱过程,撰写这起判决书内容的蔡姓法官表示,并非他凭空想象,而是根据双方描述撰写而不会失真。原本屏东地院一审判决女美容师败诉,她不服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郑男涉嫌“强制性交”,而非一审认定的“合意性交”,因此改判3年6个月徒刑,台湾“最高法院”去年驳回上诉定谳,目前郑男也已入监服刑。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