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初中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照料老师被判刑六月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新竹一名女家教老师,受托照顾一名初中生,因空气不流通,使何姓初中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法官审理后,认为女家教老师疏于注意,因而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名,判处罗姓女家教老师六个月徒刑、缓刑三年的处分。
判决书中指出,被告罗姓女家教老师的租屋处,热水器虽然装设在阳台,但阳台有遮光罩,一旁房间窗户半开,空气没有对流,一氧化碳因而进入没有关窗的房子内,恰好何姓初中生的房间紧邻阳台,才发生何姓初中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意外。检方调查承租房屋给罗姓女家教老师的刘姓屋主和前任林姓屋主,虽热水器由原屋主装设,但检方认为阳台窗户没开才是事故主因,两位前屋主责任轻微,分别以缓起诉和不起诉处分结案。
法官调查指出,何姓初一男生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因父母亲工作忙碌,就一直由罗姓女家教老师照料,并与被告同住,两年多来彼此感情良好;意外发生之后,死者母亲也不忍苛责被告,被告在庭讯时也坦承未注意遮光罩没有开窗的事实,才造成何姓初中生在睡眠中吸入过多一氧化碳致死。法官认为被告在案发后,已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被告犯后也有悔意,应无再犯之虞,法官因而依过失致死罪名,判处罗姓女家教老师六个月徒刑、并给予缓刑三年的处分。
【编辑:王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