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规定卡债夫债妻还 银行成"破坏家庭第一名"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绿营民意代表尤美女25日与卡债受害者自救会、律师林永颂举行记者会,批评台当局立法机构2007年修法,将“民法”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限定夫妻请求的专属权删除,导致银行等债权人藉此向债务人配偶代位求偿讨债,妻子往往成为受害者。尤指今年1至8月银行向法院声请的案件暴增到4500多件,是前年11倍,“这法条天怒人怨!非修不可!”
尤美女说,近期将提案限定夫妻才能请求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希望法务部门尽速提修法版本。与会“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司长”陈维练说,该法条确有修法迫切性,预计10月下旬召开专家会议研拟修法版本。
积欠卡债5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张先生昨叹近年到处躲债,不常回家,但月薪仅3万元的老婆名下有房子,台新银行今年2月向法院声请求偿,扬言法拍房子,“这是我的错误,应该我自己承担!”张太太通过个人社交网站控诉:“好不容易买了现在住的小窝……银行要来强制执行法拍……顿时万念俱灰,不知如何是好!台湾司法还有公平正义吗?”
林永颂说,卡债受害者自救会统计今年8月前的1484个银行声请代位求偿案中,台新银行与台新资产管理公司共842件,合计约五成七,远高排第3的富邦银行的88件;银行用此手段讨债,可能造成夫妻离婚、家庭不和,台新是“破坏家庭第一名!”下周二(10月2日)自救会将前往台新银行抗议。台新说,他们是依法律程序合法债权回收,若未来另有修订,会配合办理。
据了解,2007年修法是由绿营“立委”叶宜津提案,她昨说不记得当时背景。叶的助理指当时有民法学者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本质是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权性质,否则将无法保障债权人权利才会提案修法。
律师刘嘉怡指出,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是夫妻结婚才有的特别权利,银行不该拥有代位请求权利,虽然可能有人藉此脱产逃避债务,但债权人有其他手段讨债,不应以例外个案当修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