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闽台邮政合作 扩大两岸邮运空中直航范围
中新社福州9月29日电 (记者 孙贤迅)在两岸交流、合作中一直扮演先行先试角色的福建,鼓励两岸企业和邮政部门开展闽台邮政合作项目,包括台商开办电子商务和以金融、保险为基础的服务外包等新业务。
福建在两岸邮政合作中一直扮演先行先试的角色。福州是大陆唯一的对台水陆邮件总包互换局,福州、厦门是大陆8个对台邮件封发局中的两个。
近年来,福建邮政与台湾地区邮政企业已开办邮政书信、特产礼品寄递、家乡包裹等业务。福建顺丰速递等快递企业陆续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转运中心,台湾彪记、CCES等快递企业也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29日透露,福建将支持闽台通邮基础设施建设,开辟闽台联运邮路,开通闽台邮政专船,扩大两岸邮件运输空中直航范围,促进两岸之间互发各类邮件和快件中转地和集散地建设。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邮政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应依法为闽台邮政合作提供通关便利和优质服务。
《条例》在鼓励开展闽台邮政合作项目方面,还包括闽台之间相互设立快递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开展以书信、集邮、家乡包裹、特产礼品寄递为主题的邮政合作交流;加强邮政业务的监管协作,提高安全性和通关速度;闽台邮政、快递行业协会建立定期联络协调机制,推动同业人员定期对话、互访交流和业务合作等等。
对从事以上两岸邮政合作项目的,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相应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