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趴车拦人被摔瘫痪 驾驶被判正当防卫无罪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黄姓男子因不满前妻与男子李骏弘交往,找李理论,为阻止对方开车离去,趴上引擎盖,被甩落车下,摔成植物人。李被依重伤害罪嫌起诉,但法院认为,李骏弘当时是出于正当防卫,判决李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姓男子(35岁)不满李骏弘(33岁)与前妻交往,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去年当他得知前妻带着孩子在瑞芳海边烤肉,前往探视,晚上6时多刚开车抵达,见李骏弘正要开车离去,立即拦车骂人。
当时李骏弘未停车,继续向前行驶,黄见状趴在引擎盖上企图拦阻,后来摔落地面,头部受伤,脑功能严重受损、四肢瘫痪还失去语言能力。
李骏弘案发后径自驶离,但过程都被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器拍下,警方循线破获。
检方今年初依重伤害罪嫌起诉李骏弘,法院审理时,勘验行车纪录器影像,发现黄姓男子趴在车上约2秒就摔落,车辆行驶约10米,估计车速约12到18公里间,速度不快,也无急煞或车头左右甩的行为。
合议庭认为,当时李骏弘应有思考反应时间,其行为有伤害意图,但黄姓男子趴在引擎盖已构成强制罪,李骏弘继续行驶是出于防卫,即使被害人受伤,仍属正当防卫,判决无罪。
黄男的弟弟昨天说,哥哥目前瘫痪在床,眼睛虽能动,但类似植物人,每月的赡养费和照顾两个侄子的费用,都靠他打工及妈妈工作负担,对方仅在事发后付医药费及赡养中心的保证金,后来都找不到人。就算哥哥有错,对方也不可能完全没责任,家属难以接受,会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