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杀2女友判死刑上诉 “最高法院”将辩量刑
吴敏诚19年前刺死女友,5年前再当街射杀出狱后结交的女老师,三度被判死刑。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吴敏诚历审量刑理由。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11月16日电 “劈腿男”吴敏诚19年前刺死女友,5年前再持枪当街射杀出狱后结交的安亲班女老师,三度被判死刑。吴不服上诉,台湾“最高法院”将针对应否判处死刑开庭进行“量刑辩论”,创下台湾司法史首例。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最高法院”订下个月3日就吴敏诚案开庭进行准备程序,月中就辩论,做出决定吴敏诚生死的裁判。
据了解,“最高法院”在量刑辩论中,不会碰触死刑存废的政策。合议庭希望在目前仍有死刑的前提下,透过具体案例的辩论让量刑更细腻、适切,努力在被告、被害人之间找到平衡点。
1993年,已婚的吴敏诚在工厂当仓管员,外遇和汤姓女作业员交往。同年5月出游,吴不满汤女讥讽他借不到钱,持刀刺死对方再自首,判刑8年定谳。吴服刑不到3年就假释出狱,前妻没有离弃,仍和他同住,但吴又劈腿。
2006年,吴与安亲班女老师黄琼瑶交往,因财务起纷争,黄女要求分手,吴不甘心,于2009年12月1日持枪当街射杀黄女。第一枪未中,朝黄女耳后“行刑式”开第二枪,送医不治。
吴被起诉后,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两度发回,更一审、更二审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死刑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十分慎重,决定自己开庭辩论。
在准备程序,合议庭将说明辩论规则、整理争点,是否选任专家证人。辩论时,将就判死刑的客观标准,请“最高检察署”检察官及吴的律师团充分辩论。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