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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律师论坛首入台 两岸律师服务“后ECFA时代”

2012年12月08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12月8日电(陈悦 胡雨阳)厦门市司法局8日透露,第三届海峡律师论坛8日至9日在台湾台中市举办,这是成功举办两届的海峡律师论坛首度入台。

  除台中市市长胡志强、彰化县副县长杨仲等到会祝贺外,马英九也为论坛发来贺电,希望借此论坛深化法律实务交流,建构两岸服务平台,创新合作发展机制。

  本次论坛由彰化律师公会、厦门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中等律师公会协办,两岸律师界共有200余人参加。

  厦门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吕参军向记者表示,由厦台两地律师协(公)会共同主办的这一论坛,已在两岸律师界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交流与合作。

  本届论坛围绕“后ECFA时代的两岸律师”为主题,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实施过程中两岸律师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消费纠纷解决、海商事案件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广泛深入研讨。

  吕参军称,厦台法律界合作一直往来频繁,交流合作不断深入,2008年以来已经有1157名台湾居民在厦门参加大陆的司法考试,其中有62名台湾居民取得了执业资格。目前,在厦门从事律师实习、执业的台湾居民已达12位,台湾叶大慧律师事务所等4家事务所在厦门设立了代表处。

  他表示,厦门市律师事务所已做好准备,希望能早日实现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的愿望。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律师协会也将一如既往地为两岸律师的实质性交流合作做好服务、提供支持,将一如既往推动两岸律师界建立双向交流、密切合作的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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