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带刀行窃反遭擒拿手制伏 被判刑7年半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一杨姓男子带刀行窃摊商,遭摊位客人施以擒拿技巧压制。台湾“最高法院”今天(18日)以加重强盗罪将杨男判刑7年半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杨姓男子去年12月17日带着折叠刀前往三重地区重新桥下的跳蚤市场,窃走某摊位贩售的军用刺刀1把。
同摊位客人蒋姓男子发现后一边高喊“站住不要跑”,一边追赶;杨男见状,随手丢弃偷来的刺刀继续狂奔。
杨男见蒋男逼近,拿出折叠刀想攻击蒋男,但因蒋男曾受台军两栖侦搜部队训练,闪避后以擒拿技巧反折杨男左手、用脚抵住杨男的小腿将他推倒。
蒋男一方面腾出左手打电话报案,一方面顾忌杨男持刀,只能先保持距离,眼见杨男逃入重新堤外便道旁的草丛;警方获报后到场搜索,同日晚间将杨男逮捕。
法院审理时,杨男辩称折叠刀是为登山做准备,刀柄中内藏牙签,方便在外清洁牙缝;法院一审不采信,以加重强盗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6月;杨男上诉。
二审认为,刑法所称的凶器,种类并无限制,客观上对人的生命、身体等构成威胁且具危险性就算。审酌有窃盗前科的杨男,犯后矢口狡辩,未能正视己身过错,所辩情节反覆矛盾,驳回杨男上诉。台湾“最高法院”驳回杨男上诉,全案确定。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