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被诈骗案主嫌遭诉 曾混入立法部门作案
台湾艺人宋新妮今7月28日出面指控,指有1名林姓女诈欺通缉犯(41岁),谎称是她多年好友的名义诈骗演艺圈。(资料图 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被控涉嫌以假身份向宋新妮等台湾艺人诈骗的诈欺惯犯林秀慧,日前被逮后,台北地检署今天(24日)侦查终结,检方以多项诈欺罪嫌,将林秀慧提起公诉。林秀慧的诈骗手法是,谎称自己是业务经理,可以对折拿到手机和名车,结果受害人付钱之后,什么东西也没看到,许多知名艺人都是受害者。
曾被宋新妮指控涉嫌诈骗演艺圈多名艺人、经纪人的诈欺通缉犯,化名为“林茹”的林秀慧,因为涉及另一起诈欺案,日前而被检方收押。检警进一步调查后,检方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说,林秀慧涉犯多项诈欺罪嫌,检方已经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41岁的林秀慧至少有诈欺、窃盗等18项前科。而且早在她19岁时,就因为搬走公司的电视被告上法院,之后经常进出监狱。林秀慧甚至化身为广告商,混入台湾“立法院”诈骗,今年2月间又涉嫌诈骗宋新妮,再刻意接近宋新妮混入演艺圈,诈骗更多艺人以及经纪 人等,让宋新妮等被害人向检方提告。检方除了查出林秀慧对宋新妮等人诈骗外,林秀慧前后还另涉两起诈欺案,初步估计,不法所得高达1600万元新台币。
【编辑:王栋】